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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高旭东 蔚县下乡当过知青,涞源电厂当过工人,县委机关当过干部,返城后干了半辈子商业工作。现在职业:崇礼,怀柔四处打工年龄:60 位置:中国,河北 宣化 个性介绍: 一个爱和你调侃的怪老头。

无奈的选择--办个房产过户

标签: 房产   继承  
2019-03-18 22:39 阅读(?)评论(0)
这两天忙着办一件事,把我的房子过户到独生女儿身上.政府为了百姓办事方便,成立了个市民中心,大部分手续不出大楼就能办,就是上下楼的折腾.5层楼上上下下折腾个溜够,一个星期才办完了.现在就等着领新的房产证了.心情却高兴不起来,感觉就像战场下来的伤兵.好几万块钱交了各种费用.办了件似乎是多次一举的事情.我是个普通的企业员工,虽然当了十几年办公室主任,不贪不捞,退休后也就有从单位购买的房改楼房一套,本人也比较守法奉公,没有三妻四妾和说不清的社会关系,计划着等自己百年之后房子由独生女顺理成章地由继承.我确信其二叔三叔等一众亲戚没有人会和我女儿争夺房产.他们都有自己的房子和独生子女,谁会做此等缺德损阴的事情?可是问题就出现在社会的流传上,说是假如我死了,我女儿继承了我的房产要处理的话必须得我的兄弟,还有兄弟家的孩子等等做证明,一是证明房子和他们没有纠纷,二是证明他们放弃应该继承的份额,需要做很多麻烦的事情.我也不能等我死了给女儿和兄弟们留下一摊子开证明做证明的琐事,那就趁着自己还能动把这些事弄清楚吧,没想到这一办还真是问题多多,麻烦的事情多多,难怪人们说我不懂如今的法律规定.第一个面临的就是走过户还是走继承.继承就是立遗嘱,做遗赠.遗赠比较符合我的心意,原因有三,第一遗赠保证了我生前住的是自己的房子,心里踏实.第二遗赠显示了血缘关系和亲情.第三遗赠符合中国人的文化传统,我生前还握着处理房子的主动.但是遗赠就是要立遗嘱,经公证,更要紧的是遗赠税收比较重,所以女儿坚持走过户.我也只好认同.于是也就有了这满满一个星期的忙乎,做房子过户给女儿的事情.复印各种资料证件,评估费,土地出让金,买卖税金,花得我心疼.千百年来,父母的房产由子女继承是最自然的事情了,是历史形成的传统。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规定,父母去世后其房产也规定由子女所继承.继承人的顺序为,配偶,子女,父母,孙子,孙女,外孙,外孙女等等.规定的明明白白,清清楚楚,也没有听说过谁家二大爷叔侄和亲戚争夺房产的事情.发生过什么纠纷.可是在完善法律的名义下国家出台了许多法律规定,不是把复杂的事情做清析,把糊涂的关系做明了,而是把原本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,还给心术不良的人提供了敲诈勒索的机会和可能,我只能说这是给政府养活一堆闲人找了点事做,市民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都很好,可我心里觉得别扭,对他们态度不是很好,特在此致歉!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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